[摘要]总体水平低下,城镇发展滞后、区域内发展极不平衡、固化特征明显,是新疆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本文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视角,分析新疆城乡二元结构的具体表现,并从对二元结构基本特征的分析中,探求促进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对策设计和制度诉求。
[关键词]二元结构 特征 对策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基础上,提出的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战略。以城带乡,促进农村发展,是在城乡二元差距的现实基础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思路。综合对比城乡发展态势,分析城乡发展差距,是促进新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逻辑起点。
一、新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现状
我国是一个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国家。由特殊的区情决定,与国内其他地区相比,新疆的城乡二元差距更加明显。这些差距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生活水平差距、社会福利差距和教育水平差距等方面集中体现出来。
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一般来讲,衡量居民收入水平的指标主要是人均纯收入水平。建国以来,新疆居民的收入水平稳步上升,城乡居民都从发展中得到了实惠。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很快。198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34.82元,2004年,这一数字上升到7503.42元,增长了10.21倍,同期,农民人均纯收入也从1985年的699.9元上升到2004年的5258.49元,增长了5.69倍。但是,在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高的同时,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
从表1-1可以看到,1978年,农民年人均收入与城镇居民收入相差200元,到1985年差距接近350元,到1993年差距突破1500元,1995年突破3000元,2000年突破了4000元。2003年突破5000元。2004年,这一差距达到5258.49元,这一数字,是当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34倍。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平均每3年左右提高1千元,而农村居民完成这一变化则需要4年多。目前,农民的收入水平只相当于城镇居民1992-1993年的收入水平,比城镇居民落后了10年左右。
表1-1:1978-2004年新疆与全国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差距及其比率
年份 | 城镇居民纯收入(元/人) | 农村居民纯收入(元/人) | 城乡收入的绝对值差异(元/人) | 城乡收入比 |
1978 | 319 | 119 | 200 | 2.68 |
1980 | 427 | 201 | 308 | 2.12 |
1985 | 734.82 | 394.3 | 340.52 | 1.86 |
1990 | 1313.54 | 683.47 | 630.07 | 1.92 |
1993 | 2423 | 778 | 1645 | 3.07 |
1995 | 4163.44 | 1136.45 | 3026.95 | 3.66 |
2000 | 5644.86 | 1618.08 | 4026.78 | 3.49 |
2001 | 6215 | 1710 | 4505 | 3.85 |
2002 | 6554 | 1863 | 4691 | 4.00 |
2003 | 7220.61 | 2106.43 | 5114.18 | 3.43 |
2004 | 7503.42 | 2244.93 | 5258.49 | 3.34 |
数据来源:《新疆统计年鉴》(2005)
2.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城镇居民收入的快速增长,为居民生活水平提高提供了重要的物质基础。2004年新疆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5773.62元,比1980年增长12.8倍,平均每年增长11.6%;人均非消费性支出1651.66元,比1980年增长39.l倍,年均增长16.6%。在这一过程中,农村居民的人均消费支出也由1980年的52元,增加到2004年的1690元,增加了1538元。城乡居民的生活消费水平都有了质的变化,但相互差距也在进一步扩大。
恩格尔系数是衡量居民生活水平的一个重要指标,恩格尔系数越低,说明生活水平越高。1980年,新疆城镇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为57.27%,生活水平接近贫困状态。2004年新疆城镇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下降到36.08%,城镇居民有近2/3的收入可用于非食品方面的消费。1993年,新疆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是52.2%,2004年下降到45.2%,农村居民的生活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这一数据同时说明了城乡之间恩格尔系数差距过大的事实。
3.城乡社会福利差距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城镇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在农村,随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合作医疗保险的消失,家庭成为农村居民医疗、养老的主要载体。这一变化态势,事实上进一步拉大了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水平。由于城镇居民以社会福利方式获得的隐性收入难以准确估计,因此我们以城乡居民家庭的转移性收入为参考,考察城乡居民在福利收入上的差距。
从下表可以看到,1990年,新疆城乡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差距为210元,到2004年,这一差距达到1290元,双方的收入比达到18.77倍。在广大农村地区,能够享受社会保障收入的只有极少数具有公职身份的人员,城乡居民在福利收入方面处于极端不合理状态。
表1-2:城乡居民家庭转移性收入对比(单位:元)
数据来源:新疆统计年鉴(2005) |
4.城乡教育差距
城乡居民受教育程度差别很大。从教育年限及受教育程度看,县级以下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23年,城市为8.68年;城镇每万人拥有的大专及以上人口是农村的8.5倍,目前在校的大学生中,城镇居民的子女约占70%,农村子弟约占30%。这同全区农村占70%、城市居民占30%的人口格局正好倒置。从城乡教育投入主体看,城市基础教育的资金投入列入城市财政预算,教育投资的主体是财政收入。农村基础教育投入则主要列入县乡财政的支出和农村教育集资,农民是事实上的基础教育承担者。由于农民收入水平低下,农村教育投入严重不足从而导致农村、特别是一些贫困边远地区中小学危房率较高,基本的办学条件难以得到保障。从教师收入看,由于农村教师收入远远低于城市,一方面导致农村教师流失严重,另一方面严重制约了农村教师的有效补充,从而带来教师整体素质低下,教育水平难以提高的困境。
同时,新疆城乡二元差距的现状也从诸如城乡基础设施、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差距表现出来。不仅如此,由新疆地域辽阔,人口分散,具有典型绿洲经济社会的特征决定,在基础设施和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城乡差距幅度更大,基础设施水平和医疗卫生条件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更弱,从而使新疆城乡二元差距更加明显。
二、新疆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
新疆城乡二元差距不仅体现在以上扩大了的一般分析层面,更重要的是,新疆的二元差距,体现出与一般地方不同的特征。
1.新疆的二元结构,是总体水平低下的二元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新疆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的进步,1978年,新疆生产总值仅为39.07亿元,2004年迅速增加到2200.15亿元,年均增长10.1%,人均生产总值也由1978年的313元,增加到2004年的11199元。但同国内其他地区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
一是经济实力差距。从经济发展总体看,2004年新疆GDP总量位居全国第25位,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上海等东部省市的差距分别扩大到7.3倍、6.7倍、6.6倍、4.8倍和3.4倍。从人均财政收入看,2004年新疆人均财政收入793元,同年上海是新疆的7.1倍,广东是新疆的2.5倍。因而新疆在全国处于发展落后的状态。
二是经济增长速度差距。1979年-2002年,新疆GDP年均增长
三是人均收入差距。2004年新疆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比全国水平低1919元和691元,特别是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80年的全国第10位跌到第25位。1978年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国及东部地区,比上海市高45元,到2004年上海已是新疆的2.22倍,不及上海市的一半,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则差距更大。
不仅如此,新疆城乡经济发展还落后于西部主要省区。与西部其他省区相比,1979年-1995年间,新疆经济发展速度处于领先水平,特别是“八五”时期,GDP年均增长率分别比陕西、甘肃、内蒙古快2.1、1.8和1.9个百分点,与四川省持平,但“九五”以来,经济增长速度明显低于西部其他省区,2004年经济增长率在西部12个省区中居倒数第3位。因此可见,经济发展总体水平十分低下是新疆二元结构的基本特征。
2.新疆的二元结构,是城镇发展滞后的二元结构
2003年底,新疆有城市22个,其中地级市2个,县级市20个,其中特大城市1个,中等城市8个,小城市13个。从总体上看,城镇数量少、规模小、密度低,没有形成完整的城镇发展体系,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发展。
首先,大城市孤立发展,中小城市发展滞后。乌鲁木齐市是新疆唯一的大城市,该市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疆的21%,中等城市数量不足,小城市具有明显的农村城镇特征。新疆城乡差距数字过大的事实,主要是乌鲁木齐市一大独强的结果。其次,城镇带动力弱。除乌鲁木齐为全疆的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和交通中心,克拉玛依、石河子、奎屯为新兴的工业城市外,其余城镇主要是行政中心,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现代工业很少,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作用有限。再次,目前新疆228个建制镇中,距离县城
3.新疆的二元结构,是区域内发展极不平衡的二元结构
在历史发展中,新疆客观上形成了北疆、东疆和南疆三大经济区域。新疆工业布局主要偏重于北疆天山北麓的铁路沿线一带,这里集中了新疆74%的重工业,60%的轻工业。2004年,这一经济带以全疆23.3%的人口,创造了新疆50.2%的生产总值,65.3%的工业总产值,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占到全疆的52.1%。
从三大区域的总体发展发展水平看,北疆和东疆远远高于南疆。南疆所属地州中,除临近北疆发展地带较近的巴州外,其余各地州的全部居民人均消费水平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疆平均水平。在全部居民人均消费水平指标上,北疆除临近边境的少数民族聚居的伊犁、阿勒泰、博州低于全疆平均外,其余5地州市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特别是克拉玛依和乌鲁木齐两市远远高于全疆平均水平。在农牧民人均纯收入指标上,北疆、东疆所属地州均高于全疆平均水平。三大经济区域间差异大,区域内发展不平衡,进一步加大了二元结构的复杂性。
4.新疆的二元结构,是固化特征日益明显的二元结构
近年来,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十分缓慢。从绝对数来看,1990年-200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幅比全国低2.6个百分点;2000年-2004年,新疆农民人均收入从1618.08元提高到2244.93元,4年仅增加了626.85元。从增收途径来看,新疆农民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性收入是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到收入构成的87.8%,其中,农业和牧业收入比例占到总收入构成的78.4%,劳动力转移获得的工资性收入在总收入中仅占到6.2%。由于农业和林业经营收入的提高难度很大,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需要较长的时期,56%的劳动力滞留在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的农村和农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难,导致农民增收困难,短期内大幅度提高农民收入的可能性很小。
与此相对应,在农民收入增幅下降的过程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见图1-1)。2004年新疆城乡居民收入的绝对差距达到5258.4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考虑全疆85个县市中有30个贫困县,35个边境县,低收入人口达287万人,因此,与城镇居民相比,农民整体上处于贫困状态,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特征明显。
图1-1:城乡居民收入增长趋势对比图
数据来源:《新疆统计年鉴》(2005)
三、消除城乡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对策
由于新疆城乡二元结构具有自己的特殊性,因而在消除城乡差距,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途径,也就具有自身的特殊性要求。
1.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城带乡,提升整体发展能力
地广人稀,城市数量少,密度小,经济实力小,辐射力弱是制约城市对农村带动能力主要原因,广大农村城镇二、三产业极不发达,对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能力小,对农村产业发展的带动力不足,是农村地区缺乏活力的重要因素。因此,加快城镇化进程,以城带乡,是提升新疆整体发展能力和加快农村地区发展的有效选择。
从新疆绿洲经济社会特点以及广大农村地区发展水平普遍较差的现状出发,新疆的城镇化进程,一是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区域中心城市的建设。一般来讲,区域中心城市往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承担发展极的角色,能够以自身在承接上一级城市产业转移和对社会文化革新的较强接纳和吸收能力,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带动区域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目前在新疆能够发挥区域中心城市作用的只有乌鲁木齐、库尔勒、喀什、阿克苏、石河子等少数城市,除乌鲁木齐外,其他城市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带动能力弱小,区域中心的作用不明显。因此,采取措施促进区域中心城市的快速发展,迅速建设一批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中等城市,是提升新疆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二是要选择一批实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辐射能力强、基础设施好、功能较全的农村城镇,作为中心城镇给予重点扶持,通过农村城镇化建设,健全城镇发展体系。以城镇体系建设和城镇带动能力的加强,加快农村发展,达到以城带乡,提升整体发展能力的目的。
2.以结构调整和农产品市场化为切入点,提高农村经济自主发展能力
新疆农民的收入主要来自种植业,近10年来,全疆农林牧渔业整体结构变化很小,呈现种植业一业独大的局面。虽然近年来自治区采取措施,加快了畜牧业的发展,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科技支撑和市场引导,农业结构调整的效果并没有体现出来。以市场为导向,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是提高农村经济自主发展能力的基本途径。
调整农业结构,必须树立市场意识和提高质量意识,改变重数量轻质量,重生产轻市场的发展思路。树立市场意识,就是要求主导产业的选择和调整,要把市场需求与本地实际结合起来,紧跟市场发展步伐,发挥比较优势,做到地尽其力,物尽其用。提高质量意识,就是要在提高农产品的优良品率和市场竞争力上下功夫,把农业发展切实转变到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做到大宗产品上档次,特色产品上规模,实现调优补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势。
提高农村经济自主发展能力,必须走科技引领下的农业产业化道路。目前新疆已经形成以棉花为主的具有一定市场竞争优势的主导产业群。但是由于工业化水平低,棉花的产业链条短,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力没有充分发挥出来。新疆具有发展畜牧业的良好条件,但是由于畜牧产品的后续加工没有跟上,产业优势没有充分体现出来,特别是没有形成特色品牌和市场优势。通过市场化道路,以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方式,鼓励各种力量积极参与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过程,是提高农业比较收益的基本途径。
3.实施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
政策调整和制度创新是加快落后地区发展的有效措施,消除不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是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困境的一般路径。一般认为,消除在户籍制度、土地制度、劳动力流动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医疗制度、教育制度等方面的城乡差异,是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基本要求。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后,导致城乡差异的二元制度设计已经开始调整。除此之外,从新疆具体的发展情况看,还需要加大在财政政策等方面支持力度。
由于历史、区位以及人文等因素的影响,新疆农村,特别是南疆落后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落后,财政收入极少。以和田地区为例,2001年、2002年、2003年,该地区的财政自给率分别为11.8%、11.1%、10.3%,长期的财政收入不足,导致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事业性维持费用,财政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能力低下,特别是财政支农的力度相当小,2004年,直接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几乎为零。考虑新疆是少数民族集中的地区,南疆落后地区在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等方面的历史欠帐过多,地区经济发展能力低下的实际状况,以及这一地区在21世纪中国能源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等因素,中央应该实施有差别的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对新疆的财政支持力度,特别是对南疆落后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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