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司法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全国普法办公室的决定,于2011年11月-12月开展“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11月28日开始,12月8日结束
二、协办单位及参与活动的网站
协办单位:人民网(www.people.com.cn)
新华网(www.xinhuanet.com)
中国网络电视台(www.cntv.cn)
中国人大网(www.npc.gov.cn)
中国普法网(www.legalinfo.gov.cn)
参与活动的网站:普法网站、新闻网站、政府网站、门户网站等百余家网站。
三、活动安排
11月至12月,为网上答题竞赛时间,竞赛具体规则、奖项设置等事项届时将在各协办单位网站上公布;
竞赛结束后,根据网上答题情况,通过公正抽奖等方式,确定、公布获奖个人名单;根据奖项设置,为获奖者
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四、活动要求
请各系、班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广泛发动。
五、参赛范围
1、法学一学位学生、法学二学位学生。
2、欢迎各专业学生踊跃参加。
共青团澳门新浦京澳门新浦京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