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系、部、办公室:
根据石大教发〔2011〕34号文件精神,本学期期末考试时间定于2012年1月7日至
一、成立院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红萍 负责总体安排,协调考试管理工作。
副组长:闫卫华、刘贡南、张新跃、郑康 协助考试管理,负责考试纪律和思想教育工作。
成员:王新艳、王倩茹、王歆、李武陵、杨发鹏、董昀、常卫恒、宋育果、李愿来。其中董昀负责考务管理工作,各系领导负责本系考试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考试工作办公室:教科办(电话2058096)
二、考前动员宣传工作
考试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全院师生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学院已于
三、期末考试具体安排(见附表)
各课程期末考试严格按照学院期末考试安排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及监考人员不得擅自更改。
四、考务和考场纪律
1、每一位教师应积极接受监考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监考,需提前报告教研室,由各系、教研室自行调整,系主任签字书面报教科办备案。
2、监考教师必须记清自己的监考课程、班级及考场地点,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公共课程考试主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领取试卷(《大学英语》须提前40分钟),专业课主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九五至尊老品牌手机版教科办领取试卷,试卷不得代领。副监考教师必须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安排学生按学号依次就座。迟到教师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大学英语考试听力播放安排如下:
博学楼、会2、会3、绿3考场:考生须自带我校英语教学规定型号的接收机,博学楼(A、B和C区)由教务处现代教育中心负责放音,会2、会4、绿3考场由外国语学院通过电台放音,会1西考场由外国语学院巡考教师负责指导监考教师用磁带放音。会2、会4、绿3接收频率FM74MHz,博学楼A、B区FM86.5MHz,博学楼C区FM85.5 MHz,考前30分钟发送调试信号。
3、监考教师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严格考场纪律,考试期间考场内教师、学生均不得使用各类通讯工具。如考生已携带通讯工具,开考前必须关机上交,否则一经发现按作弊论处。本着“严格纪律,爱护学生”的原则,监考人员要反复强调考场纪律,将违纪情况处理在萌芽状态。
如出现考场坐不下,监考教师应将学号排在后面的学生安排在邻近考场。对敢于查处作弊、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干部将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负责任、对作弊视而不见并为作弊学生开脱、说情庇护者将按《九五至尊老品牌手机版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监考教师要认真填写试卷袋和《九五至尊老品牌手机版考场记录表》,考试结束后仔细清点试卷份数,将缺考学生的试卷及空白试卷一并装入试卷袋,杜绝空白试卷流出。考试结束后20分钟内必须将考生试卷交试卷验收地点,试卷不得延误、漏交。
5、学生必须持“身份证”或“学生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按学号隔位就座,并将证件置于课桌左(右)上角,以备检查,无“身份证”或“学生证”者不得参加考试。迟到30分钟的考生,不准参加考试。凡在考场内大声喧哗或不按指定座位就座的考生,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6、考场内学生不得相互借用考试用具。答题纸、草稿纸均由大学教务处统一提供,考生不得使用自备纸张。《大学英语》涉及使用答题卡,考生需自带铅笔、橡皮,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发放试卷,注意A、B卷Z字形发放。教师须指导学生认真填涂答题卡。为了确保学生的听力不受干扰,听力考试时监考教师不要随意在考场走动。
7、因病住院、急诊留院观察或有事需办缓考的学生,须持有关证明经院(系)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加盖公章,报院教科办备案后方可缓考。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缓考申请一律无效,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而未参加考试的学生按旷考处理,成绩以零分记。
8、授课教师须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做好试卷验收准备工作。验收时要认真清点考生用卷及空白试卷的份数,核对试卷袋上的试卷数,没有填写试卷袋的一律责令其重新填写后再验收。空白试卷全部销毁,授课教师不得私自留存。
9、任课教师要认真做好试卷评阅、网上成绩登录、课程总结、试卷及成绩分析等工作。
10、考试期间各单位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文体活动。
五、成绩上报
1、按学生管理规定学生的考核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可达30%-40%,期末考试成绩占70%-60%。未完成课程规定的试验、实习及作业要求的学生,不得进行该门课程成绩的综合评定。
2、专业课考试结束后3天内,教师必须完成网上成绩登录,成绩按自然班登录,各项内容填写完整。公共课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必须完成网上成绩登录(请先核对选课名单,如选课名单有问题,与学院教办联系进行处理后再登录成绩)。
3、公共课及专业课教师按学院试卷归档要求上交试卷及相关材料,课程论文、调查报告等连同记分册、成绩单及课程总结一起上交。成绩单须提交按行政班打印的有效成绩单,不得遗失和毁损。
六、补考
1、补考时间定于每学期开学后4周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的补考时间定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4周的周末进行,专业课程补考定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3周周末(支教学生补考定于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0周周末2月25-26日)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见教务处补考安排。
2、跨院课程和专业课的补考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3、补考阅卷工作在考试后第4周内集中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七、违纪作弊处理
对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学院将严格按《九五至尊老品牌手机版作弊处理程序及归档管理办法》(教发【2004】14号)和《九五至尊老品牌手机版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条例》文件精神进行处理》(石大校发【2010】181号)。
八、试卷收发
本学期我院学生参加考试的大学公共课课程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两门,试卷在行政楼一楼教务管理办公室领取,《大学英语》试卷交行政楼一楼教务处教务管理办公室,《高等数学》课程试卷交理学院数学系(会7理化楼二楼247室),《文献信息检索》课程试卷由图书馆巡考教师在各考点相应教室收取。
九、成绩分析总结
各专业要根据本专业学生成绩及教师所授课程的试卷分析做出成绩分析报告(承担大学公共课程或跨院课程的系、专业,要单独对跨院课和大学公共课做出成绩分析),进行阶段性的教学总结与反思,全面了解和掌握教师教与学生学的基本情况。各系(部)、专业成绩分析报告经主管系领导签字后,于下学期开学第0周内上报院教科办。凡不及格率高的课程,各专业及教师要进行重点分析、比较。学院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学院成绩分析报告,严格教学管理和教学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稳步推进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学院成绩分析报告经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后,于下学期开学第零周内书面上报学院领导及教务处。
二○
主题词:教学工作 期末考试 通知
抄送:教务处